家樂福廚神大賽II

注意事項

食譜募集及分享活動注意事項 :

  • 中餐、西餐、烘培皆可參加。
  • 同一人以不同食譜參加時,只取名次最佳的食譜給獎,不得重複領獎,獎項名額由後續名次者往上遞補。
  • 本活動以公平公開為原則,為避免惡意之電腦程式或其他意圖混淆影響比賽結果、違反活動公平性之行為發生,經主辦單位發現或是第三人檢舉,主辦單位將立即取消得獎資格,並請求返還已領取之獎品或獎金。
  • 網路評選的前5名需參加11月【家樂福廚神大賽2015】廚藝總決賽競賽,現場由評審決定金、銀、銅、優選者,現場頒獎,如拒絕到場參加,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對本活動如有任何疑問,請email至 [email protected]
  • 參加者不得抄襲、拷貝、複製他人作品,所投稿之稿件需為原創且未經公開的著作,若經主辦單位發現或第三人檢舉參賽者有疑似侵害他人著作權之行為,或違反法令或善良風俗之事。如有違反之虞,主辦單位得立即移除相關內容,並取消抽獎及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並請求返還已領取之獎品或獎金,如因此衍生法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與主辦單位無涉。
  • 參加者所提供個人資料,視為參加者同意蒐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以作為抽獎、寄發中獎通知、向主管機關申報稅務資料及主辦單位寄發相關資訊使用。
  • 參加者需在iCook愛料理網站發表至少一篇食譜。
  • 本活動僅限台澎金馬地區居民參加,本活動獎品或獎金無法寄送海外,敬請見諒。
  • 本活動主辦單位就所有參加者,保有資格審查之權利;若經審查後,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得獎資格。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得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
  • 所有參加者於包括但不限於因參加本活動所提供文字、文章、圖像、相關圖片、個人肖像之著作權及姓名權等,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包括但不限於電子或紙本之形式),將視為同意主辦單位或其所授權之第三人得使用其作品於網路、電子、報章雜誌等媒體。
  • 經主辦單位評選後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智慧財產權屬主辦單位所有。
  • 經主辦單位評選後得獎之作品,得獎人同意主辦單位得不限時間、地點、次數,依法重製、公開發表、 展覽、編輯、發行、宣傳、編印、公開傳輸及再授權第三人等權利。
  • 家福股份有限公司保有解釋、變更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遇活動辦法修改,將於本網站公告,不另通知。
  • 家樂福總公司基於本次【家樂福廚神大賽2015】之目的蒐集您的姓名、連絡電話。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僅提供本次抽獎活動之中獎通知、領獎與後續稅務處理作業之用途,若您提供之個人資料不正確或不完整,將視同放棄中獎資格。於同意上述事項後,若有任何疑問,可至本店服務中心櫃檯/與本公司客服中心聯絡洽詢。

領獎注意事項 :

  • 參加活動者應詳實填寫並同意主辦單位蒐集並利用其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若因中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無法通知中獎者,或未回覆電子郵件以致主辦單位無法聯繫者,將視同自願放棄領獎資格,獎項不另行補發,在送出個人資料前,請務必確認您所提供的資料正確無誤。
  • 2015/12/21(一)公佈於”家樂福官網/得獎公布欄“依中獎人填寫資料,最晚於2016年1月底前寄出,主辦單位將於其後 10 個工作天寄送通知信函到得獎者的 email 信箱中,請參與活動者多加留意 email 信箱。若得獎通知信統一寄出後一週,尚未收到得獎通知email,請來信 [email protected] 並主動提供正確的個人資料(姓名、電話、email),以利主辦單位作業查詢。中獎名單公佈後一個月內,若主辦單位無法聯絡到得獎者或經通知未前來領獎者,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 領獎期限為公布得獎名單日後 14 天,領獎期限日若遇假日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郵寄領獎以郵戳日期為憑。
  • 獲選得獎作品需於指定時間上傳作品原始圖文,圖片單張至少大於 2MB/800 萬畫素以上。
  • 得獎人需依據本公司得獎通知函中指定之方式領取獎項。若未提供主辦單位要求之資料或超過領獎期限等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發生時,則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遞補得獎者。
  • 得獎人不得要求兌換為等值商品或現金,亦不得轉讓得獎資格;主辦單位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得變更為等值獎項,或替換等值商品。活動獎品係為無償取得,主辦單位不受消費者保護法規範。
  • 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活動網站、活動規則、獎項、抽獎時間及得獎公布的修改權利,修改後不再另行通知。
  • 本活動為競賽機會中獎活動,依據中華民國「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規定,本活動將依贈品價值納入兌領人個人年度綜合得計算:如獎項價值新台幣 1,000 元以上,將依法寄發扣繳憑單,如價值超過新台幣 20,001 元(含)者,應預繳 10% 之稅款,故得獎者可保有不兌領獎品之權利。
  • 除保證獲選的參加類獎項外,競賽機率類獎項如有重覆中獎之情形,每人每次僅可獲得乙次,且以總價值最高的獎項為準。
  •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主辦單位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或補充於得獎通知函。